You are using an outdated browser. For a faster, safer browsing experience, upgrade for free today.

Loading...

公司治理

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
职称 姓名 主要(学)经历
董事长 胡德立 1. 现任骏吉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微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总经理、台湾里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2. 累积25年以上,营运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之实务经验。
董事 睿智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长赓 1. 现任英属开曼群岛商骏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及提供相关经营策略。
董事 东方之珠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江文洲 1. 现任骏吉工业董事长。
2. 累积三十年以上相关产业知识、营运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之实务经验。
董事 陈双全 1. 现任澎湖义勇消防总队长、中国国民党党部主任委员、中华民国帆船协会理事长。
2. 累积三十年以上危机处理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之实务经验。
董事 所罗门科技企管顧问有限公司代表人: 杨隽佑 1. 现任英属开曼群岛商骏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及提供相关经营策略。
董事 和海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人: 陈志德 1. 现任台湾骏吉科技、骏吉实业董事长暨总经理。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及提供相关经营策略。
董事 台超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廖柏雅 1. 现任英属开曼群岛商骏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及提供相关经营策略。
独立董事 高进财 1. 曾任美商Wire Pro Corp. 台北分公司总经理兼亚州区代表,及捷利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骏及控股独董。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独立董事 袁义昕 1. 现任逢甲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台中市政府法规委员会委员及骏吉控股独董。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法律专业之能力,协助公司遵守上市公司监理规范,以达到主管机关对公司治理之要求。
独立董事 祖维龙 1. 现任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学兼任讲师及技术助理教授及骏吉控股独董。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独立董事 陈剑威 1. 现任撼讯科技(股)公司集团总经理、撼卫生医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撼与科技(股)公司董事长、其阳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富鼎先进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等。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112年12月08日至115年12月07

董事成员多元化政策

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本公司于105年订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 20条中,指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政策」,政策指出:董事会之组成应就本身运作、 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例如:基本组成(如:性别、国籍、年龄等)、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10位董事组成, 包含3位独立董事,成员各具备领导、决策、危机处理、国际市场观之能力;未来将持续推动性别多元与平等,并于适当时机鼓励女性参与公司治理层级之发展。

董事会绩效评估

1. 制度

本公司于105年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就董事会运作情形指标,建立客观董事会绩效评估制度机制,以提升董事会运全合作功能。每年于一季定期间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 未来本公司视因应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董事会日标持续增修各面向评估指标,以有效强化董事会成员自我报功能。

2. 结果

详文请下载 110年董事会绩效评估报告

Download
董事会成员及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
董事会成员之接班计画及运作:

1. 本公司董事选任系依据「公司章程」采候选人提名制度,并于「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三章明定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 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条件与价值、专业知识技能等两大面向之标准。

2. 本公司之董事会结构,应就公司经营发展规模及其主要股东持股情形,衡酌实务运作需要而定。

3. 本公司持续进行之董事继任计画,以下列标准建置董事人选资料库:

(1) 诚信、负责、创新并具决策力,与本公司核心价值相符,具备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 具有与本公司所营业务相关的产业经验。

(3) 预期该成员之加入,能为公司持续提供一个有效、协同、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会。

(4)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营运判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断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识

• 国际市场观

• 领导能力

• 决策能力

(5) 本公司订定董事候选人名单甄选过程皆须符合资格审查与相关规范,以确保当董事席次产生空缺或规划增加时,能有效鉴别及选出合适的新任董事人选。

4. 本公司同时明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藉由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控、职责认知、营运之参与、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专业职能与进修、 内部控制及具体意见表述等,以确认董事会运作有效,与评定董事绩效表现,以作为日后遴选董事之参考。

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计画及运作:

1. 本公司协理级(含)以上员工为重要管理阶层,负责组织内相关经营管理业务,各管理层级皆设有职务代理人。 重要管理阶层除应具备必要之专业技能及经历背景外,应秉持「诚信、团队、挑战、乐观」的经营理念。

2. 为培育重要管理阶层及其职务代理人,培训机制上除专业能力、公司治理相关课程外,亦安排参与内部定期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并佐以专案任务之在职训练进行实务培训。

3. 本公司每年执行员工绩效考核,透过平日观察及绩效评估,了解应强化之处、个人发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结果作为日后接班规划之参考。

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

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聘任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 针对本公司所委任之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KPMG)及其指派之签证会计师陈明辉、张肇文二位会计师,本公司系参考审计品质指标(Audit Quality Indicators, AQIs) 进行相关评估,经评估后,二位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均符合相关规定,并无影响其执行签证业务之情事。前述评估结果,业经本公司第6届第27次董事会议(114年第14次,于114.12.24召开)审议通过, 其评估项目如下:

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表
评估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评鉴原因 首次
拟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拟委任签证会计师(一) 陳明輝
拟委任签证会计师(二) 張肇文
评估依据 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报第10号(正直、公正客观及独立性)及相关法令
一、独立性评估(依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报》)
项次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与标准 评估结果
1 财务利益 事务所或签证会计师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是否持有本公司或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或其他财务利益?
2 关系人/商业关系 事务所或签证会计师与本公司董监事、经理人或关系人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借贷、保证或其他商业关系?
3 曾任职务 签证会计师于近二年内,是否曾担任本公司或子公司之董事、经理人或具决策权之职务?
4 提供非审计服务 事务所除例行性之财务报表查核及税务签证外,是否同时提供可能影响独立性之非审计服务(如:内控设计、营运决策顾问)?
5 审计公费重大性 拟议之审计公费占事务所总收入是否超过一定比例(避免对单一客户产生依赖性)?
6 轮调限制 签证会计师是否符合主管机关对于担任同一公开发行公司查核工作年限的规定?
二、适任性评估(依据《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项次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与标准 评估结果
1 专业资格 签证会计师是否具备有效的会计师执业证书?
2 产业经验 事务所或签证会计师是否具备本公司所属产业之丰富查核经验?
3 事务所信誉 事务所之专业声誉、规模、内部控制品质及人力资源配置,是否足以胜任本公司之查核需求?
4 专业惩处记录 签证会计师或事务所于最近三年内,是否曾因执行业务发生重大过失而受主管机关惩处?
评估结果:

经评估后,本公司委任之签证会计师皆未有以上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项目所述情事,可确认签证会计师符合规范,出具之财务报告可信赖度无虞。

评估单位:会计部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设立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担任,目前设有4名委员,并依据「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运作,至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本届(第6届)委员任期自112年12月08日至115年12月07日。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
职称 姓名 主要(学)经历
独立董事 高进财 1. 南澳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毕业、曾任美商Wire Pro Corp.台北分公司总经理兼亚州区代表,及捷利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兼总经理。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独立董事 袁义昕 1. 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现任逢甲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台中市政府法规委员会委员、执业律师。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法律专业之能力,协助公司遵守上市公司监理规范,以达到主管机关对公司治理之要求。
独立董事 祖维龙 1. 东海大学财务金融系硕士、现任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学兼任讲师及技术助理教授。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独立董事 陈剑威 1.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管理研究所EMBA硕士、现任撼讯科技(股)公司集团总经理、撼卫生医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撼与科技(股)公司董事长、其阳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 富鼎先进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等。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汇整

审计委员会审议之事项包括:财务报表、稽核及会计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保证、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法规遵循、经理人与董事是否有关系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冲突、员工申诉报告、舞弊调查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以及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等。

三、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出席情形,如下表所示。

1. 114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共12次,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審計委员 职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列席率(%) 备注
高进财 召集人 12 0 100%
袁义昕 委员 12 0 100%
祖维龙 委员 5 0 100% 114/06/23选就任
陈剑威 委员 0 0 100% 114/12/30选就任

2. 开会议案内容摘要及决议结果、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年次数 日期 议案摘要 决议结果 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114年第1次 114/02/04 第一案:本公司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异动案

第二案:本公司签证会计师独立性评估案

第三案:拟筹设大陆上海子公司投资案

第四案:拟办理民国113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第五案:拟办理民国113年第3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2次 114/02/19 拟筹设大陆上海子公司投资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依对子公司监控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办法及监理。 依对子公司监控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办法及监理。
114年第3次 114/03/12 第一案:本公司113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3年度盈余分派案

第三案:本公司1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第四案:子公司Inmax Sdn. Bhd.新建无尘室及设备样机资本支出案

第五案: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办公室使用权资产、租赁改良及办公设备等资本支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另独立董事要求经营团队再提出具体稳健可实行之营运计划书,例如支持营运计划书的产品销售订单等。

建议缓议
依独董要求提出营运计划书说明。第五案暂缓实施。
114年第4次 114/04/02 本公司拟办理私募有价证券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5次 114/05/08 胡德立总经理、台湾骏吉科技陈志德总经理进行业务报告 各位委员洽悉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6次 114/05/09 意欣国际有限公司代表人陈和川董事长报告 各位委员洽悉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7次 114/05/13 第一案:配合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调整之需要,拟更换本公司签证会计师,提请讨论。 (配合评估会计师独立性)

第二案:本公司114年度第一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第三案:补充本公司拟办理私募有价证券案相关事宜

第四案: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销售DDR颗粒案

第五案:内部稽核主管异动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8次 114/08/07 第一案:拟订定本公司《核决权限表》

第二案:拟修订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决权限表》案

第三案:本公司对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案

第四案: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短期借款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案

第五案:拟修正大陆子公司投资案

第六案:拟筹设台湾AI子公司案

第七案:本公司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代理发言人任用案

第八案: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任用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后修正后通过。爰调整《核决权限表》第8页采购金额相关规定如下:一般情形核决权限为新台币参仟万元,若交易条件具信用状或预收款保障者,则额度得提高至新台币肆仟万元。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后修正后通过。爰调整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决权限表》第8页采购金额相关规定如下:一般情形核决权限为新台币参仟万元,若交易条件具信用状或预收款保障者,则额度得提高至新台币肆仟万元。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案攸关重大,爰予以保留,提请董事会讨论决议。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决议保留,请提案人补充相关投资计划后再行审议,董事会同意延期讨论。

本案经主席提请讨论征询出席委员意见,经补齐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后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提请讨论征询出席委员意见,经补齐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后无异议照案通过。
第一案、第二案采购金额限额调整,爰予保留,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第六案:决议保留,请提案人补充相关投资计划后再行审议,董事会同意延期讨论
114年第9次 114/08/27 第一案: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4年上半年度盈亏拨补表案

第三案:拟制定本公司预先核准非确信服务政策之一般性原则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审计委员会决议撤案。
第三案撤案,建议资料备齐后再审议
114年第10次 114/09/25 第一案:拟办理民国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第二案:拟办理民国114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第三案:拟办理民国114年第三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第四案:拟办理民国114年第四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第五案:拟办理民国114年第五次私募普通股定价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11次 114/11/12 第一案: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第二案:审议并核准本公司《签证会计师提供非确信服务预先核准政策》,以遵循IESBA独立性准则修订规定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12次 114/12/24 第一案:订定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计画案

第二案:本公司拟更换签证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并委任该所会计师办理本公司114第4季及115全年度财务报告查核签证事宜案

第三案:审查本公司新委任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案

第四案:制定本公司预先核准非确信服务政策之一般性原则案

第五案:修订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及付款循环」案

第六案:订定子公司上海骏吉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办法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独立董事无其他意见。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主要以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为目的,并以激励、留任人才为考量,评估与监督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制度,并遵循「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运作。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目前由三位独立董事组成,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关本委员会成员、职能、运作情形如下:

一、薪酬委员会成员
职称 姓名 主要(学)经历
独立董事 高进财 1. 南澳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毕业、曾任美商Wire Pro Corp.台北分公司总经理兼亚州区代表,及捷利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兼总经理。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独立董事 袁义昕 1. 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现任逢甲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台中市政府法规委员会委员、执业律师。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法律专业之能力,协助公司遵守上市公司监理规范,以达到主管机关对公司治理之要求。
独立董事 祖维龙 1. 东海大学财务金融系硕士、现任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学兼任讲师及技术助理教授。
2. 具备商务、公司治理、营运规划及国际市场观等相关管理能力和实务经验,协助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之运作品质。
二、薪酬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汇整

本委员会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1.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2. 定期评估并订定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本委员会履行前项职权时,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1. 确保公司之薪资报酬安排符合相关法令并足以吸引优秀人才。

2. 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常水准支给情形,并考量与个人表现、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关连合理性。

3. 不应引导董事及经理人为追求薪资报酬而从事逾越公司风险胃纳之行为。

4. 针对董事及高阶经理人短期绩效发放红利之比例及部分变动薪资报酬支付时间应考量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性质予以决定。

5. 订定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应考量其合理性,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宜与财务绩效表现重大悖离。

6. 本委员会成员对于其个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

三、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

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个别委员出席情形,如下表所示

1. 114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共7次,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薪酬委员 职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列席率(%) 备注
高进财 召集人 7 0 100%
袁义昕 委员 7 0 100%
蔡欣能 委员 5 0 100% 114/09/18辭任
祖维龙 委员 2 0 100% 114/06/23选就任

2. 开会议案内容摘要及决议结果、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年次数 日期 议案摘要 决议结果 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114年第1次 114/02/04 第一案:本公司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异动及薪酬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薪酬委员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2次 114/02/19 第一案:修订本公司「董事酬劳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席费支给办法」部分条文案

第二案:本公司总经理异动及薪酬案

第三案:子公司台湾骏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Inmax Sdn. Bhd.总经理异动及薪酬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依对子公司监控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办法及监理。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依「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每季定期评估经理人绩效与薪资报酬。
114年第3次 114/03/12 第一案: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劳及员工酬劳分派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薪酬委员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4次 114/05/13 第一案:修订本公司「董事酬劳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席费支给办法」部分条文案 修正删除本公司董事长酬劳后,本案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同意修正通过。 修正删除本公司董事长酬劳后提报董事会审议。
114年第5次 114/08/07 第一案:本公司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代理发言人任用及薪酬案 经补齐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后无异议照案通过。 补齐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后提报董事会审议。
114年第6次 114/11/12 第一案:制定本公司经理人绩效衡量指标(KPI),以强化公司治理及营运效能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薪酬委员无其他意见。
114年第7次 114/12/24 第一案:修订本公司「董事酬劳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席费支给办法」部分条文案 本案经主席征询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薪酬委员无其他意见。

资讯安全风险管理

详文请下载 资讯安全管理

Download